东莞影视公司之以线上为核心的模式
这种模式是非常重要的模式,以前都是以线下为主的模式,现在先要做一个大电影可以先从线上开始,比如从平台开始,在平台上找到一个IP,然后对IP进行孵化,然后再跟别人合作,来投拍电影或者电视剧。
为什么?因为现在电影和网剧,包括很多娱乐节目的消费者是同一群人。几年前我一直觉得湖南卫视没有把互联网的基因弄好,其实它有非常好的条件。
现在它把电视台的节目放在自己的网络上,估值100多个亿,其实就是几款电视上播放比较好的内容放在网上,它是先用电视来预热,或者说做节目,然后再放在线上。
这么做是因为它原来没有网络平台,如果有的话,应该先在互联网上预热和培育,再放到电视上,再到互联网,然后再落地,就是以互联网为核心。
为什么以互联网为核心呢?因为现在电视主流偏向互联网的主流消费者,这个地位和结构已经发生了一致的转换。现在好多人看电视剧不是通过电视台去看,而是通过互联网。
所以互联网的平台变成了线上找到核心内容一个最重要的原点,而且它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制作一部分内容。以前都是买别人的东西,现在你会发现这些BAT都是自己做一部分内容。
互联网上最好的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呢?既做一个平台,又自己做一部分内容,不管是做游戏还是做影视。所以他们现在都是自己在做自制剧,因为平台这么大,再怎么烂的话都会赚钱的。
但是如果买别人的东西,买完了以后没有多少点击率,你的支出成本、数据库的使用费用、流量使用费等都很高,其实是很不划算的。所以现在大的视频网站都在缩小买别人东西的规模,自己制作,或者找人替他制作,总之他来投资。
现在就变成了内容为王,拿这个内容跟线下的公司共同来合作,既有线上的平台,也有线下的发行公司,这是一个主流的趋势。
比如芒果网络,现在估值达到130个亿。如果还是按照以前,每次把自己的好节目卖给别人的网络播出的话,一年卖2.5个亿,要卖多少钱才能够卖出100多个亿?时间太长,可以用来拍无数的内容。把企业的整体价值做好,把自己的平台做好,有一个好的内容,这就是现在的第一种模式,叫做线上为主,到线下再回归线上的模式。